6月28日起,無“3C”標識充電寶,禁止攜帶乘機

來源: 中國日報網微信公眾號2025-06-30 12:09:22
  據中國民航報6月26日消息,日前,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 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CCC標志式樣

據悉,今年以來,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機上起火冒煙事件多發。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市場監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上述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的風險持續增大。對此,民航局決定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進一步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關單位加強組織、做好宣傳告知、嚴格查驗、改進服務、做好應急準備等工作。

圖源:羊城派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應加強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的警示宣傳,讓更多旅客了解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和管控政策,積極引導旅客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機場要充分利用廣播、動態顯示屏等形式,在安檢通道、值機柜臺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資料或增加提示環節,多場景密集宣傳攜帶充電寶乘機安全風險及管控政策。通知強調,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航司、機場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通知指出,各機場要參考《航站樓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充電設施建設指南》,抓緊做好航站樓內旅客充電設施的加裝、維護,提高充電設備設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滿足旅客進、出港時的充電需求。通知還要求各航空公司、機場加強旅客服務人員培訓管理,確保員工熟悉掌握充電寶安全風險及政策,以便能夠準確、有效地回應旅客問詢。同時,各單位要按要求進一步完善鋰電池起火、冒煙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增強員工情景意識、應急反應能力和協同配合能力,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及時、妥善處置。為什么要實施CCC認證管理?市場監管總局曾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對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實施CCC認證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由于鋰電池、充電寶本身所具有的化學特性,比如,使用了易燃的有機電解液,其“先天性”存在一定潛在風險。尤其是當產品生產工藝和結構不符合國家標準等技術要求時,或者在運輸、使用環節,遭受極端高低溫、嚴重磕碰、長時間過充等特殊情形,就很容易發生熱失控,造成電池鼓脹進而引發起火、爆炸、過熱或者漏液等安全問題,直接危害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安全。選購鋰電池、充電寶時認準CCC標志市場監管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鋰電池、充電寶時,一定要認準CCC標志,注意使用不當仍有可能產生風險隱患。想要降低危險發生的概率,還要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第一,盡量避免邊給電子產品充電邊使用,或長時間給產品充電,這樣會增加產品發熱的風險。第二,不要隨意更換充電器,有些快充充電器充電功率較大,但對于某些沒有限制保護設計的電池就可能造成過電壓或者過電流充電,產生安全隱患。第三,不要隨意拆解產品或自行更換電池,對于非專業人員,工具的選擇和拆卸安裝是否熟練都會給手機電池帶來刺激甚至損傷。第四,要及時檢修更換,電子產品浸水或者暴曬之后,應及時送到專業維修店進行檢查確認,必要時對鋰電池予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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